通过香港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New CIES)取得香港身份以后,不少高净值家庭最终关注的并不是第一次24个月签证,而是:
投资3000万港元满7年以后,能不能成为香港永久居民?
答案是:
可以申请,但不是自动获得。
New CIES官方明确规定,主申请人及其受养人如果在香港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7年,并同时满足《入境条例》的其他相关要求,可以依法申请成为香港永久居民。单纯持续满足New CIES投资要求7年,并不代表香港入境事务处已经认可申请人满足永久居民的“通常居住”条件。
因此,真正完整的香港投资移民永居路径应该是:
New CIES正式获批 → 持续管理3000万港元投资 → 完成2+3+3等身份续签 → 同时建立真实香港居住轨迹 → 连续通常居住达到7年 → 申请核实香港永久居民资格。
投资3000万港元满7年,就自动香港永居吗?
不会。
这是New CIES长期身份规划最容易产生误解的一点。
香港入境事务处已经明确说明,即使申请人连续不少于7年满足New CIES的财务要求,并成功获得相应延期,也不代表申请人已经符合取得香港居留权所要求的连续通常居住及其他法律条件。
New CIES官方FAQ同样明确回答:
如果申请人只是把资本投资在香港,但本人并没有在香港通常居住,就不能仅凭投资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所以:
投资7年 ≠ 居住7年。
更不能理解成:
3000万港元 = 购买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什么叫“连续通常居住7年”?
香港入境事务处对“通常居住(Ordinary Residence)”有明确解释。
一个人在香港合法、自愿,并以教育、就业或居留等稳定目的在香港生活,无论有关目的持续时间长短,都可能构成通常居住。短期暂时离开香港,也不会仅因为离境本身就自动中断通常居住状态。
因此,New CIES申请人要规划永居,真正需要建立的是:
香港住所;
香港工作或经营活动;
银行及日常经济活动;
税务记录;
家庭生活;
以及其他能够证明香港是本人稳定生活基地的资料。
香港永久居民审核并不是只检查一张New CIES签证。
香港投资移民每年必须住满183天吗?
香港入境事务处没有把“每年必须在香港居住183天”列为判断连续通常居住的统一硬性标准。
判断申请人是否已经停止通常居住,会结合个案整体情况,例如:
离港的原因;
离港时间;
离港频率;
是否在香港拥有惯常住所;
是否受雇于香港公司;
以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主要在哪里生活。
因此:
183天不是香港投资移民转永居的官方统一公式。
但这也绝不意味着:
一年只回香港几天,也一定可以算通常居住。
重点始终是香港与申请人的实际生活联系。
经常往返内地或海外,会不会影响永居?
不一定。
New CIES本身非常适合拥有跨境企业和全球资产的人,因此申请人出现商务出差、海外会议、家庭旅行或短期离港并不罕见。
香港入境处明确说明,暂时离开香港并不会自动令通常居住中断。真正需要结合离港的原因、时间、频率以及申请人与香港持续保持的联系判断。
例如:
在香港有长期住所;
家庭主要生活在香港;
经营香港公司;
在香港纳税;
银行及日常活动稳定;
只是因为国际业务需要频繁出差,
与:
本人长期主要生活在海外;
家人也不在香港;
没有香港住所;
没有香港工作或经营活动;
一年只短期来港几次,
显然属于完全不同的事实情况。
因此,真正需要管理的不是简单的“入境天数”,而是:
香港是否一直是你的真实稳定生活基地。
New CIES前7年的身份通常怎么走?
New CIES正式获批以后,申请人通常首先获得最长:
24个月香港逗留。
如果继续符合New CIES投资组合维持规定以及入境条件,每次续签一般可以获得最长:
3年。
之后继续符合要求,可以再次按照相同程序申请最长3年的延期。
因此常见时间结构可以理解为:
| 阶段 | 常见安排 |
|---|---|
| 第1–2年 | New CIES首次最长24个月 |
| 第3–5年 | 第一次最长3年续签 |
| 第6–8年 | 第二次最长3年续签 |
| 满7年后 | 评估永居或无条件逗留 |
需要强调:
2+3+3是签证续签模式,不是永居计算公式。
签证解决的是未来能不能继续合法居留,香港永居审核的是过去是否已经形成连续通常居住。
第1年开始应该保留哪些永居材料?
如果一开始就把香港永久居民作为目标,不建议等到第7年才整理资料。
香港入境事务处列出的连续7年通常居住证明,包括:
学校文件;
就业证明;
正式收据;
银行结单;
入息税收据。
对于New CIES投资者,还可以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长期整理:
香港住宅租赁或物业资料;
香港公司及董事/经营资料;
工资或公司经营收入;
强积金资料(如适用);
香港报税及评税;
银行及信用卡活动;
水、电、煤、通讯等生活记录;
配偶及子女香港生活和教育资料;
以及重要长期离港原因的证明。
重点不是材料越多越好,而是能够形成:
第1年 → 第2年 → …… → 第7年
连续而合理的香港生活证据链。
第6年为什么建议提前做一次“永居审计”?
到了第6年,距离7年节点已经比较近。
这时适合检查:
过去几年签证是否连续;
New CIES投资是否持续合规;
有没有较长离港阶段;
香港住所记录是否完整;
税务和银行记录有没有缺失;
家庭成员什么时候真正开始在香港生活;
以及本人国籍情况对应哪一种永久居民资格要求。
如果过去存在一段明显较长的海外停留,也可以提前整理:
为什么离港;
离港期间香港住所是否保留;
工作或企业是否仍然与香港有关;
家人在哪里生活。
香港入境处判断通常居住时,本来就会综合这些因素,而不是只看一个单一数字。
满7年以后怎么正式申请香港永居?
满7年并不会自动把New CIES电子签证转换成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符合条件的人需要正式申请:
核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资格(Verification of Eligibility for Permanent Identity Card)。
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供能够证明连续7年通常居住的材料;香港入境事务处也可以根据个案要求申请人进一步补充资料。
具体法律要求还需要结合申请人的国籍身份判断。
中国公民其中一个香港永久居民资格类别,是在香港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7年;非中国籍人士则通常需要在申请日前紧接的连续7年通常居住香港,并把香港作为其永久居住地。
因此,New CIES申请人的国籍状态在第7年永久居民申请阶段仍然非常重要。
成功取得香港永居后,3000万港元投资怎么办?
如果申请人已经成功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资格,New CIES官方规定,申请人可以在不违反有关底层投资本身条款及条件的情况下,自由处置其New CIES获许投资资产。
也就是说:
New CIES身份阶段
需要持续满足投资组合维持要求。
↓
香港永久居民资格正式获批以后
原则上不再需要为了New CIES身份继续维持原来的获许投资组合,但具体投资产品自身如果存在锁定期或其他合同条件,仍然需要遵守。
这也是为什么“获得永居”是New CIES投资管理非常重要的分界点。
投资满7年但永居不符合怎么办?
这正是New CIES与很多其他香港人才计划非常不同的地方。
如果申请人虽然没有满足香港永久居民要求的连续通常居住条件,但是已经连续不少于7年持续符合New CIES的Portfolio Maintenance Requirements(投资组合维持规定),则主申请人及符合条件的受养人可以在第7年结束后申请:
Unconditional Stay——无条件逗留。
无条件逗留意味着:
进入和逗留香港不再受到逗留条件或期限限制。
所以New CIES到了第7年,实际上可能出现两条路线。
路径A:满足连续通常居住7年
→ 申请香港永久居民。
路径B:投资合规持续7年,但不满足通常居住
→ 申请香港无条件逗留。
因此,“永居”和“无条件逗留”不能当成同一个概念。
无条件逗留是不是香港永居?
不是同一个身份概念。
香港永久居民拥有香港居留权(Right of Abode);无条件逗留虽然允许持有人进入和留在香港而不再受到一般逗留条件和期限限制,但并不等于已经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资格。
New CIES之所以设计这条路径,是考虑到部分国际投资者虽然长期满足投资规定,但因为跨境业务、海外家庭或其他原因,没有形成香港连续通常居住7年的事实。
因此,如果最终目标明确是:
香港永久居民,
从New CIES第一年开始就不能只管理投资。
还要管理:
实际香港生活。
配偶和孩子能不能一起申请香港永居?
可以分别申请,但不会自动跟随主申请人一起获得。
New CIES官方明确规定,主申请人及受养人如果分别在香港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7年,并符合其他相关法律要求,都可以依法申请香港永久居民。
香港入境事务处对于普通受养人同样明确规定,以受养人身份在香港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7年,可以依法申请香港居留权。
因此,例如:
主申请人2027年开始长期在香港生活;
配偶2027年同时赴港;
孩子2029年才迁居香港,
三个人未来适合提出永久居民申请的时间点可能并不相同。
所以:
主申请人满7年 ≠ 全家自动同时满7年。
每个人都应该建立自己的香港居住时间线。
New CIES家庭应该怎样规划7年?
如果全家最终目标都是香港永久居民,可以把时间线设计为:
第1–2年
主申请人完成New CIES正式批准并取得最长24个月身份,全家尽早建立真实香港住所、银行、教育、工作或生活联系。
第3–5年
完成第一次最长3年续签,同时继续维持New CIES投资组合并建立稳定香港生活轨迹。
第6年
开始系统整理过去多年的出入境、住所、税务、银行、家庭和工作/经营资料。
第7年
检查每一名家庭成员是否真正达到连续通常居住要求。
↓
符合条件:
申请香港永久居民。
↓
不符合通常居住,但主申请人投资组合维持已经连续满足不少于7年:
评估无条件逗留。
香港投资移民永居最容易出现的6个误区
误区一:投资3000万满7年自动永居。
错误。投资条件与连续通常居住是两套不同审核要求。
误区二:每年一定要在香港住满183天。
香港入境处并没有公布这一统一硬性标准,而是综合离港原因、时间、频率、住所、工作和家庭等因素判断。
误区三:续签成功7年就代表永居一定成功。
错误。成功延期不等于入境处已经认可申请人符合永久居民通常居住要求。
误区四:主申请人拿永居,家属自动变永久居民。
错误。受养人也需要符合适用于本人的连续通常居住要求。
误区五:没有满足永居,3000万必须无限期锁住。
不一定。如果持续符合New CIES投资管理规定不少于7年但无法达到通常居住要求,可以根据政策申请无条件逗留;获批后,在不违反底层产品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处置相关获许投资资产。
误区六:只要有香港身份证,就等于香港永久居民。
New CIES首次获得的是香港居民身份,并受到逗留期限管理;永久居民资格需要达到法定条件后另外申请核实。
香港投资移民永居真正需要管理三条线
完整New CIES长期规划可以概括成三条线:
第一条:投资线
持续满足New CIES投资组合维持规定。
第二条:签证线
完成首次24个月,以及之后最长3年一次的延期。
第三条:居住线
逐年建立连续、真实、能够证明的香港通常居住轨迹。
只有当第三条线也满足香港永久居民法律要求时:
New CIES投资身份 → 香港永久居民
这条路径才真正完成。
因此,香港投资移民永居的关键不是在第7年问:
“我的3000万是不是已经投够7年?”
而应该从第一年开始问:
“除了投资之外,我和家人是否真正建立了连续7年的香港生活?”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可以在符合条件后申请香港永久居民;如果投资已经连续合规7年,但因为全球业务或长期海外生活无法满足通常居住要求,New CIES仍提供无条件逗留这条长期身份路径。
本文根据截至2026年8月香港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最新公开资料整理,仅供一般投资及身份规划参考,不构成移民、法律、税务或投资意见。连续通常居住属于个案审核,正式申请香港永久居民或无条件逗留时,应以香港政府最新政策、申请人国籍及实际居住情况为准。